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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已被热议了很多年,雷声大雨点小。究其原因,这是个关系到整个社会每一个人的庞大的系统工程。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可不是某个领导,某个部门可以一拍脑门就能决定的。为什么我认为延迟退休,就是某些人闭门造车,一厢情愿,最终难以实施呢?
首先我国《劳动法》对退休年龄有明确规定。男性60岁,女干55岁,女工50岁。若要实施延迟退休,必须修改《劳动法》。因此在全国人大修改《劳动法》之前,延迟退休都是一厢情愿的虚妄幻想。换言之《劳动法》的修改,才是这一政策真正出台的前戏。
其二就是社保违约。这可是牵涉到14亿人口切身利益的大事。当初人们与国家签署社保契约时,都是按《劳动法》规定的退休年龄来计算的。倘若国家任意单方面修改契约重要条款,严重损害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既不符合党的一贯政策,也会引起民怨沸腾,社会混乱。这绝不是双方所愿看到的事。
其三延迟退休固然可以减少社保支出,但从长期来看,将大大降低人们投保的意愿。当老百姓算算账,投入的钱如果到死都拿不回来,谁还愿去投保呢?那还不如自己存着更灵活方便。长期来说社保池中的水只会越来越少,这也同样不是国家所愿看到的。
其四现实社会实际是连四五十岁的人下岗再就业都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更不要说六十左右的人呢。除了一些简单的守门,搞卫生等工作,真不知道还有多少岗位会聘用五六十岁的人工作。延迟退休不就成了通过损害投保人利益,单方面有利于国家的一项政策吗?这样的政策会出台吗?会长久吗?
所以依我看延迟退休这一政策只适合在体制内试点和实施。让体制内那些闭门造车的政策制定者亲自率先品尝一下,他们才会知道这一政策是多么的一厢情愿,终难实施。
风风雨雨,辛劳了大半辈子,就让老人们安安稳稳的颐养天年不好吗?
